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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选拔博士生到北京市挂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17   作者:冯蓉 访问量: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事局、市国资委《关于组织选拔博士生和博士后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意见》,定于200710月―20084月先启动首批博士生到北京市挂职锻炼工作,按照“自愿报名、专业对口、择优录取、组织选派、集中培训、跟踪督查”的原则开展。

选拔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强,志愿投身首都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2、学有所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深的理论功底。

3、博士生要学有余力,有相对固定的实践锻炼时间;博士后挂职期间要有条件在挂职单位全脂工作。

4、博士生一般年龄不超过35岁;博士后不超过40岁。

5、身体健康。

报名、选拔、培训等时间安排如下:

9月18日―20日:报名阶段;

9月22日―24日:学校将报名情况汇总到市教育系统人才服务中心;

9月27日:将选拔名单返回各院系,并按北京市委组织部的要求,被选拔的博士生按时间到北京市参加培训。

10月22日开始上班。

请有意愿的博士生于9月18日(周二)12:00前报名到翟禹老师处,地点:F82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