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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9年创新创业类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   作者:教务处 访问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在2017版培养方案中加入了创新创业1学分要求,并于2019年初发布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指导意见(试行)》((北航教字[2019]6号),附件2),给出了第一批可作为创新创业课程学分的课程。现启动2019年第二批创新创业类课程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课程类型

1.创新创业理论类课程

旨在帮助学生了解和认识学科前沿,掌握研究方法,形成系统的创新创业知识体系,具备创新创业的基本思维、技能和能力的课程。

主要内容包括:创新与创业能力、创新与创业精神、创新思维与方法、创新与创意开发、创新的理论与实践、创新管理、创业基础;最新科学技术成果在各领域的应用,以新业态、新方法、新思路、新模式解决各领域的社会问题、环境问题、教育问题、能源问题、技术问题、健康问题、生活问题、心理问题等。

2.创新创业实践类课程

旨在进一步训练和提升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能力的课程。

主要内容包括:专业课程的创新设计实验(实训)、创业与职业生涯发展、创业素质培养与创业环境分析、创业准备与创业团队建设、创业项目选择及创业模式、创业风险分析、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创业、创新创业项目案例、项目培育、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专利申请等。

二、认证流程

申报认证创新创业类课程需填写“创新创业类课程认定申请表”(附件3),提交至学院。

由学院填写“创新创业课程认定汇总表”(附件4),并将所有认证材料统一提交至教务处。115日前将材料电子版返回本邮箱,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后交到办公楼B305室。

预计于11月中旬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认证的创新创业类课程进行评审。通过认证的课程,学生修读后可算作创新创业学分。

教务处

                              20191025

附件1:《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

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指导意见(试行)》(北航教字【20196号)

附件3: 创新创业类课程认定申请表

附件4:创新创业课程认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