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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获得者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8   作者:研教办 访问量:

关于对2019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获得者

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实施管理办法》([北航研字]17号)的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启动对2019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获得者进行结题验收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与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验收材料

1、完成报告:2019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获得者(以下简称“获得者)须如实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报告》,其中学院意见及盖章待正式返校后补签;

2、填写成果:获得者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发表论文情况(注:申请时已录入的论文不能再次录入),并打印出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成果表;

3、检索证明:请同学们登录https://lib.buaa.edu.cn/pageinfo?cid=30&pid=27,按照要求提交检索申请,申请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注明论文发表期刊检索类型、论文收录号、期刊最新JCR分区及影响因子和来源年份的收录证明。因证明为电子版,给图书馆的邮件中切记注明:证明的电子版要抄送到yjspyc@buaa.edu.cn

4、已录用论文需填写《北航博士生 “已录用”学术论文情况确认表》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学术论文情况确认表待正式返校后补签。  

注:34无法提交相关材料的,暂时按照结题未通过处理,下放系统权限,待正式返校2个月内补充完整书面材料后,按照结题通过处理,再给符合结题条件的获得者发放剩余50%的资助金。

二、   时间要求

5月31日前,请同学们通过邮件将所有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处yjspyc@buaa.edu.cn

注:开学前,先提交电子版材料,待正式返校后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三、   其它事项

1、获得者必须保证相关材料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2、2019年所有获得者均须参加结题验收,不按时提交验收材料或材料不属实者视为结题不通过。

3、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池华敬

电子邮件:yjspyc@buaa.edu.cn

办公地点:办公楼东115

 

附件:

1.  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结题报告

2.  北航博士生 “已录用”学术论文情况确认表  

3.  北航博士生卓越学术基金延期申请表

4.  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实施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0年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