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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   作者:研教办 访问量:

关于申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1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实施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21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与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请者条件

1.  在校全日制脱产2017年或2018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且课程学习及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成绩优秀;具备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愿意继续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完成具有挑战性的研究工作。

2.  研究选题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为本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前沿课题,并应与国家重要基础科研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等相结合。

3.  研究方案切实可行,技术措施落实,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有把握取得创新性学术研究成果;

4.  研究完成后,应具有参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实力;

5.  保证在获得基金资助后至少有一年的课题研究时间。

二、 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 时间要求

1.  请相关学院接到通知后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相关博士研究生,组织好申报工作;

2.  4月27日前:申请者准备申请材料;于4月27日下午4:00前将材料交至F811.电子版发至bheegcss@buaa.edu.cn

3.  4月28日—5月11日:各学院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

4.  5月12日前:各学院将评审结果交研究生院培养处。

(二) 申请材料

1.  申请者征得导师同意后,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申请书》;

2.  申请者在老版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并打印申请成果表;

3.  所有成果都需要附证明材料:包括图书馆收录证明、授权专利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1) 图书馆检索证明

检索内容包括期刊检索类型、论文收录号、期刊最新JCR分区及影响因子和来源年份的收录证明。

若论文为已录用待发表,则需提供录用通知和导师签字的录用情况确认表(见附件3:北航博士生已录用学术论文情况确认表);有DOI号的论文还需要提供标有DOI号的论文首页。

(2) 发明专利、获奖需提供资料:授权的专利书复印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 申报评审程序

1.  申请者若尚未填写本学年度阶段检查中的相关信息,则需在老版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阶段检查中的相关信息后方可申请卓越学术基金:

学生培养过程—— 阶段检查——录入科研投入、学术交流、科研参与、学位论文课题进展、核心能力指标等情况;

2.  申请者在老版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申报信息:

学生培养过程——博士生卓越学术基金——填写博士生卓越学术基金申请及成果情况,并打印出博士生申请成果表;

3.  学院在老版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

学生培养过程管理——博士生卓越学术基金审核;

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在系统中审核博士生录入的成果信息是否正确,审查无误后点击审查通过按钮(审查可成批或单个审查);

4.  各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名额,组织专家依据《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实施管理办法》中的申请条件及资助办法等对申请人所填申请书中内容的真实性、申请人条件、选题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和研究成果能否实现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需在本学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

5.  各学院根据公示结果,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博士生卓越学术基金学院评审结果汇总表》;

6.  各学院将学院网站评审结果的公示截图、《博士生卓越学术基金学院评审结果汇总表》、《博士生卓越学术基金申请表》、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成果表、所有申请者的收录证明材料各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7.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

三、 其它事项

1.  申请者必须保证相关材料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2.  学院要认真审核把关,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审。

3. 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池华敬、王悦

联系电话:82314902

电子邮件:pyxmgl@buaa.edu.cn

 

附件:

1. 《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实施管理办法》

2. 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申请书

3. 北航博士生已录用学术论文情况确认表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1年4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