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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2年“研究生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8   作者:研教办 访问量:

各学院:

为营造创新氛围,鼓励研究生不断提高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取得创造性的学术研究成果,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设立了“研究生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实施管理办法》北航校字〔2021〕32 号,现将2022年研究生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的推荐和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类别

“研究生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分为年度“研究生十佳学术创新成果奖”及年度“研究生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两类。

二、 申请者条件

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者须为我校在读研究生,或者为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研究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

三、 优秀学术创新成果申报条件

满足条件的申请者,其申报的学术成果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成果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获得,并且未曾获得过我校研究生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或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奖;

(二)成果类型包括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学术论文、科研奖项、学术著作、发明专利等。不同成果类型需要满足的条件分别如下:

1.学术论文:在业界公认的顶级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申请人需是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申请人是第二作者且其指导教师(含副导师)是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及申请人的署名单位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科研奖项:应为国家级、省部级(或等同于省部级的一级学会)的科研奖励。申请人需在学生获奖人中排名第一,且成果第一完成人及申请人署名单位应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学术著作:应为已正式出版的本专业领域的学术专著。申请人需在学生作者中有较大的贡献度,且专著第一作者及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4.发明专利:获得的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该专利同时进行了成果转化,且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申请者应为专利的第一学生发明人,且专利完成单位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5.其他:由学位分委员会推荐的其它类型优秀学术创新成果。

四、 奖励办法

(一)十佳学术创新成果奖:奖励5000元/项,并向获奖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根据当年基金总额及奖励项数核定奖励额度。

五、 评选程序与要求

(一)时间安排

请相关学院接到通知后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相关研究生,组织好申报工作:

1.4月30日前:申请者准备申报材料;

2.4月30日—5月11日:各学院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

3.5月12日前:各学院将评审结果在系统中审核,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处。

(二)学生申请步骤

申请者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两步申请:分别提交学术成果申请和2022年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申请,其中学术成果需要导师审核通过,才能申请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

1.学术成果录入

1)申请者登录gsmis.buaa.edu.cn,进入培养项目-我的学术成果,校外学生使用VPN登录;





2)按照成果类型,分别录入发表论文、出版著作、专利授权、科研成果获奖(不含竞赛)以及其他创新性成果等信息,提交并提醒导师审核;





   ( 3)所有成果材料需要合并为1个pdf文件并上传,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图书馆检索证明、专利授权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4)图书馆检索内容包括期刊检索类型、成果题目、作者、期刊、卷、页码、DOI、出版年、被引频次、收录号、作者单位、期刊最新JCR分区及影响因子和来源年份等相关信息。

2.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申请

1)登录gsmis.buaa.edu.cn,进入培养项目-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选择2022年批次;

2)填写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基本信息,已毕业在外单位工作的学生需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如工行卡号等),便于发放奖金。已留校工作或继续读博的学生,请填写工号或新学号;

3)从我的成果中(导师审核通过才可以选)选取已经取得的成果进行申请;

4)录用未发表论文、受理未授权专利等成果,均不能申请本奖。

六、 评审程序

(一)导师审核

1.学术成果审核

导师首先审核学术成果,进入培养管理-培养项目-学术成果管理,审核并确认学生所提交成果材料的真实性。只有审核了的学术成果,学生才能用于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的申请。

对于不同类型(如发表论文、出版著作、专利授权、科研成果获奖以及其他创新性成果的成果),则需要分别在学术成果管理界面下,选择相应类型的菜单进行审核。

2.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审核

进入培养管理-培养项目-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审核成果的学术创新点,并给出是否同意申请的意见。

(二)学院组织评审并公示

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名额,组织专家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实施管理办法》中的申请条件及奖励办法等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成果内容真实性、申请人条件、学术成果的创新性等进行评审。

每个学院限额推荐(一般不超过2项)学术成果参评本年度“十佳学术创新成果奖”,并给出排序。参评年度“十佳学术创新成果奖”的第一作者必须为申请人。

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日,其中推荐参评“十佳学术创新成果奖”的成果须公示作者姓名、学号、成果全文及出处,其他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只公示作者姓名、学号、成果题目及出处。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学院公示截图发送pyxmgL@buaa.edu.cn

(三)教秘审核

学院教秘可进入培养管理-培养项目-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根据公示结果在系统中给出学术成果的排序,并依次点击【保存排序】,【审核通过】按钮(审核通过可成批或单个)。

(四)分管院长审核

分管院长对本学院推荐的成果进行审核确认,进入培养管理-培养项目-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点击【审核通过】按钮(审核通过可成批或单个)。

(五)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并公示

研究生院培养处对各学院推荐的年度研究生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评选研究生2022年度十佳学术创新成果奖,并将评选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

七、 其它事项

(一)不重复奖励同一项学术成果;

(二)坚决查处剽窃、抄袭、作弊等违反学术道德的不良行为,对经查实违反有关规定或学术道德的学术成果,将追回奖金及荣誉奖章(证书);

(三)申请者必须保证参评成果及相关材料准确无误、真实可靠,学院要认真审核把关;

(四)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池老师

  :  82314902

电子邮件:pyxmgL@buaa.edu.cn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实施管理办法》北航校字〔2021〕32 号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