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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30   作者:本科教务 访问量:

人才培养,本科是基础。本科教学是学校中心工作,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了充分肯定和鼓励我校教师对教学的投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依据“关于下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的通知”(北航教字[2002]3号),现将2012年度我校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办法和范围

l 申报时间:3月31日之前;

l 申报办法:个人报名,以学院为单位推荐。

l 申报范围:本年度内的本科必修课程(含春、秋季学期课程)。

2、申报条件

l 参评教师应有副教授或以上(外语教师应有讲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l 参评教师近3年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申报课程要求完整讲授3年且课堂教学不少于32学时/年;

l 参评教师主讲课程的学生评分,应连续三次平均不低于85分;

l 上届参加校优秀主讲教师评选但未获得提名奖的教师,本学年不能连续申报同一门课程的评选。

l 获省部级教学讲课比赛三等奖以上(含)、我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一等奖教师可直接申报,不受学院名额限制。

注:虽不满足上述条件、但课堂教学效果确实优秀者,可请至少一位校优秀主讲教师(不限学科)听课并推荐后,方可报名参加评选。

3、报名与推荐程序

l 请各学院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认真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主讲教师推荐表》(可从教务网站“表格下载”中直接下载);

l 学院组织推荐评选小组,依据优秀主讲教师评选条件、学院同行评价情况、报名教师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及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表现,对本学院申报教师进行推荐评选;

l 学院教学秘书将被推荐人选的推荐表、自评报告(主要介绍本课程的授课特点及自己的教学理念)及本课程完整教案(打印件各一份)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请参评教师将申报材料整理好于3月31日下班前送至F807)

l 拟春季参评教师,须提供参评课程课表(含确切的课程名称、上课时间、起止周次,上课教室),并提供至少两次录像时间,以便教务处在第七周以后协助安排录像。秋季学期参评教师,课表请于下学期初提供,教务处到时会及时通知。

4、推荐名额分配

l 电子学院、自动化学院、动力学院、航空学院、计算机学院、机械学院、外语学院,每个单位不超过3个名额;

l 材料学院、、管理学院、数学学院、人文学院、交通学院、工程系统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宇航学院、仪光学院,每个单位不超过2个名额;

l 其它单位:不超过1个名额;

注 :实践类教学(含体育部)此次暂不参加评选。

5、学校评审安排

根据报名情况和参评教师的授课时间,学校将分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进行两次评选。

评选工作由校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委员会组织,由校优秀主讲教师评选专家组落实(专家小组随机听课、评议、提名,专家大组观摩录像、评议、投票表决),由教务处质量科承担秘书工作。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主讲教师评选条件》

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主讲教师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