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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届冯如杯作品流转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14   作者:电子创新基地 访问量:

关于第19届冯如杯作品流转工作
通知
各参赛项目负责人:
第19届冯如杯学生科技作品竞赛已经闭幕,现就后续作品流转工作做如下安排:
1.为了冯如杯作品元器件有效流转,达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学院将举办大学生电子器件超市。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16日下午两点将准备流转的器件、模块、开发板等在F534指定区域布置。欢迎其他同学前往交流、认购。
2.对于成功流转的作品,如果已经开具的有效发票,可以按照普票发票 (3.67%税率)对发票予以回收。增值税发票按照普票税率标准。有效发票的要求如下:
(1) 发票必须是国家统一发票,器件清单、收据、中发“绿单”均不属于有效凭证。
(2) 发票抬头名称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或“北航”, “北航大学”等均属无效发票;
(3) 单张发票总额必须小于人民币1500,任意两张发票不能连号,每个项目的发票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
3.对于未能成功流转的作品,如果有出售处理意愿,须对拟出售处理物品开具有效发票,实物由电子科技协会暂时保管,请中关村电子市场相关公司评估实际价格后反馈给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负责人同意评估价格的前提下,对出售处理物品按照一等奖100%,二等奖80%,三等奖70%进行回购,同时由电子科技协会将项目回购物品登记保存。对于持有异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将物品取回,另行处理。回购其他具体要求与说明如下:
(1)有SRTP支持的项目不予回购,不支持数额巨大的项目回购。每个项目的器件、模块、开发板等实际回购金额总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
(2)发票必须是国家统一发票,器件清单、收据、中发“绿单”均不属于有效凭证。
(3)发票抬头名称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或“北航”, “北航大学”等均属无效发票;
(4)单张发票总额必须小于人民币1500,任意两张发票不能连号,每个项目的发票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400
4.有借用电子科技协会和工程训练中心工具、器件的项目,请在活动时请将相应物品登记、交还。
5.发票税款、回购款等款项将在6月初以现金或财务处银行卡代发形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