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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3、4月份助研金采集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8   作者: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访问量:

关于2011年3月份及4月份培养机制改革助研金信息采集的通知
尊敬的导师:
您好!
感谢过去一年里各位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助研金发放工作的大力支持!2010年12月及2011年1月的助研金已于2010年12月10日发放完毕,导师和学生可通过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经统计,全校上两个月实际发放助研金的导师占应发的比例为90%,未能正常发放成功的原因多数属于正常经费不足,主要不是导师自身的原因,而是由财务经费科目管理中的技术原因造成的,目前财务处正在结合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改革积极研究解决方案。2011年3、4两个月的助研金发放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本次助研金信息采集需要注意的事项说明如下:
(1)导师在http://gsmis.graduate.buaa.edu.cn/gsmis/main.do地址登录后,通过点击菜单“助研金管理”――〉“助研金信息维护”菜单维护自己所带学生的助研金信息(导师在录后保存时,系统会自动检查录入的金额是否满足上下限要求、经费号是否存在、经费负责人是否一致等),维护完自己所带学生的助研金信息后,导师还需要通过点击菜单“助研金管理”――〉“确认本月助研金信息”菜单完成对本月自己所带研究生的助研金信息的确认。
(2)本次采集的信息包含2011年3月份及4月份两个月。4月份的填写到“单月助研金额”列,3月份及之前需要补发的金额都填写到“补发款”列里。
(3)为减少各位导师的工作量,研究生院根据学生的未发月份和每月应发的下限金额,已自动在补发款列里填充上3月份的下限及之前未发月份的下限之和,导师只需对其确认即可(导师如有异议,可以自行在系统中进行更改)。若导师当月没进行再次确认,则系统默认为导师已经同意以上自动填充的金额。
(4)导师如在系统中看不到自己所带的学生,请第一时间将学生和自己的工作证号对应报给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5)对于确实因特殊情况不能为学生发放助研金的,需要填写免发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助研金申请表(见附件3),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免发。
(6)如因出差等原因上网不便,可电话通知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代为修改和确认。
(7)对于导师通过财务处老办法为学生提供助研金的,导师可附发放单据报研究生院备案后,研究生院再从系统中删除欠发记录。
本次导师需要最迟于3月30日下午6时之前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菜单“助研金管理”――〉“确认本月助研金信息”完成所带研究生助研金信息的确认和上传,感谢您的支持!
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