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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再次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09   作者:研究生教务 访问量: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奖励条例》,我校决定启动2010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奖励条例》进行。

二、本次申报的教学成果,按本科和研究生两部分分别申报评审。反映本科的教学成果,报校教务处;反映研究生方面的教学成果,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三、本次申报,在数量、等级上不设限额,各院系根据申报成果的实际水平遴选并参加评审。

四、申报、评审与奖励工作安排如下:

申报截止日期: 2010年10 月11日下午4:00前送往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F811)

五、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应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进行审议。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向校评审委员会推荐。

六、相关文档和申请表请在如下网址下载:(http://jiaowu.buaa.edu.cn 教务信息栏目)。

七、准备材料: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附电子版申请表。

2.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或者论文(一式三份)

3.其它附件及有关材料(一份)

4. 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需有两位具有正高级职称以上的同行专家推荐,并提交专家推荐意见 (一份)

填写好的申请表电子版,请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直接发到教务处或研究生院。

电子信箱 教务处: jyk@buaa.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处:wangyue@bu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