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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审核权下放学位评定
发布时间:2007-02-02   作者:孙则怡 访问量:

各位研究生导师、各位在读研究生:
经2006年12月6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从2007年3月开始,硕士学位授予权下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配合硕士学位授予权下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保证和提高硕士学位授予质量,会议还通过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查暂行规定》,并从2007年4月启动硕士学位论文抽查评阅工作。
现将《关于硕士学位授予权下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通知》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查暂行规定》转发各位,请学习上述两个文件精神,认真进行学位论文撰写及指导工作。
恭祝各位寒假愉快!新春快乐!事业、学业进步!
校学位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三
关于硕士学位授予权下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随着研究生规模的增加,有效发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稳定和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经2006年12月6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从2007年3月开始,硕士学位授予权下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只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审核的人员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审核的人员做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其他人员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望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暂行实施细则》,确保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审核的质量。
特此通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