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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1月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09   作者:孙则怡 访问量:

各相关院(系):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北航研字[2007]3号),我校已于2007年5月进行了第一次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工作,涉及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外语系、法学院。我校2005级2.5年制学生将于2007年12月进行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现启动2007年第二次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工作,只限学术型学位论文。
参加本次抽查的人员从环球ug在线注册、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宇航学院、仪器科学与光学工程学院上报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中抽取。校学位办根据申请学位人数和近年硕士学位审核情况,首先确定上述院系的参加抽查的学科,其次从选定学科本次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中,按10%比例随机抽取论文评阅、答辩抽查人员。由于这是首次在上述院系进行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各院系务必及时将抽查工作安排通知到有关导师和学生。具体安排如下:
1、2007年11月13日前,上述参加抽查的院系将准备在2008年1月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名单,按附件表格内容认真检查确认,以纸版、电子版各1份报送到校学位办,纸版要求加盖院系公章。凡未纳入上报名单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
2、2007年11月16日,确定各院系抽查学科并随机抽取被抽查人员;本次参加抽查院系的研究生教学秘书与校学位办工作人员一起进行抽查工作,各院系务必及时将参加本次被抽查人员名单通知有关导师和学生。
3、 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受到警告人员直接进入论文抽查。申请提前答辩的硕士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11月12日前提出学位审核申请并纳入抽查范围,否则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保密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纳入抽查范围。
4、被抽查人员上交2本按规定装订的硕士学位论文,要求隐去论文作者及导师姓名的有关信息,须于2007年12月7日下午6:00前送交院系的研究生教学秘书。如不按时递交论文,有关后果由学位申请者本人负责,其学位论文答辩延至下次,并直接进入抽查。
5、 2007年11月30日前,分委员会将与抽查有关的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的名单报校学位办备案。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8年1月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情况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