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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申请硕士学位流程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5   作者:研究生教务 访问量:

一、完成毕业自查

申请12月份答辩的硕士生务必按附件1操作流程审核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截至15日下午4:00审核完成,教务老师下放录入权限。未完成审核的无法下放权限

注意事项:

1.教学实践由学生在系统申请,导师审核即可。    

2.未上传毕业照片,联系84252257,本人去照或者把照片发给照相馆做,电子版统一交给大班长,大班长交给教务老师,教务老师上传系统,纸质版照片交到F824。

                           

3.审查信息所有项为“是”,勾选并点击自动计算,满足状态为“已满足”即完成毕业自查。

                           

二、填写学位信息

教务老师下放学位权限后,学生按照附件2操作指南登录“北航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学位申请,录入个人信息,上传学位论文(文件名统一格式:02_学号_姓名,否则无法查重!)提交后打印“答辩申请表”。

(一)录入个人信息的注意事项:

1、如果遇到政治面貌与现在对不上的问题,可以在我的学籍里面进行修改,系统显示的政治面貌是招生时候的信息。

2、获学位后就业去向信息,还没签三方的不确定就业单位的填“其他”

3、在系统里填写“发表与所申请学位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其它成果奖励、专利情况”,必须提交纸板的附件,否则不必填写。纸板的附件要求见附件3。

(二)导师审核

1、研究生信息系统内审核及打印

系统内提交后,务必提醒导师审核!附件4为导师操作指南,务必转发给导师。导师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审核学位申请,填写“导师意见表”,导师审核通过后打印“导师意见表”并签字。时间截点:11月20日上午10点前,未完成默认不参加本次答辩。


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及时将姓名、学号、问题反馈给大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