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之窗
培养
关于2010年研究生学年评定和毕业鉴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28   作者:院研工办 访问量:

关于2010年研究生学年评定和毕业鉴定的通知

一、学年评定

研究生学年评定于1028日开始,2010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同时启动。评定范围:硕士2年级,博士2-3年级。请相关年级研究生关注近期班级通知,请辅导员于1110日前将《2010年优秀研究生统计表》[附件1](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到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fengrong@buaa.edu.cn,学院审核公示后统一上报研究生院。

二、毕业生鉴定

毕业生鉴定工作于1028日开始,同时评选2011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请毕业班辅导员于1126日前将《2011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统计表》[附件2](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报送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fengrong@buaa.edu.cn,学院审核公示后统一上报研究生院。

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理论,毛泽东同志的著作和邓小平理论,关心国家大事,有为社会主义“四化”献身的精神。

3)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个人修养,有明确的是非观念,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

4)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或科研成果优良。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党、团、班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身体健康。

以上六项均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可评为优秀研究生。

评选办法

1、 组织领导

1)评选工作由研究生院领导,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

2)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指导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组织。

3)以班为单位,由党、团支部和班委会组成评选小组。

2、评选程序

1)优秀研究生在研究生个人总结及小组评议的基础上,由小组提名,班评选小组广泛征求意见后,提出候选人报学院。

2)学院根据班评选小组提名,征求导师和任课教师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报研究生工作部。

3)研究生院批准后公布。

三、评选比例及奖励

1、优秀研究生按研究生数1/10评选。

2、优秀研究生填表记入本人档案,并发证书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