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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组织选拔博士生和博士后到北京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1   作者:院研工办 访问量:

关于2009年组织选拔博士生博士后

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等部门《关于组织选拔博士生博士后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意见》(京组发[2007]6号),2009年将继续开展组织选拔博士生博士后到北京市挂职锻炼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拔时间

20093月启动,5月上旬到岗锻炼。

二、岗位情况

北京市市直和区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挂职岗位共595个。

三、选拔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强,志愿投身首都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2、学有所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理论功底。

3、学有余力,有相对固定的实践锻炼时间,博士生原则上为二年级。

4、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

5、身体健康。

四、工作安排

133147,院系宣传动员,组织选拔和报送名单。

2489日学校组织选拔,410召开2009年博士生博士后到北京市挂职锻炼工作动员会

341019日,整理报名信息并上报北京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4420430,挂职单位与挂职人员双向见面,确定最终挂职意向;

55月上旬,进行上岗培训,召开工作会议,正式上岗。

院系上报的博士生材料包括:

①每名博士生的《2009年首都高校博士生博士后挂职锻炼推荐表》;

②每名博士生的个人简历;

③各院系报名参加挂的《2009年博士生博士后挂职锻炼报名汇总表》;

五、管理考核

1、挂职锻炼时间为6个月,博士生每周至少在挂职单位工作23天,暑假期间要求全职到岗工作;博士生在挂职期间需全职工作。

2、挂职锻炼期间的日常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北京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挂职人员的考勤工作情况从“首都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专项资金”中发放交通和生活补助,对在郊区县挂职的人员在补贴上采取适当照顾。

3、挂职锻炼期满后,挂职单位根据挂职博士生、博士后表现进行鉴定,填写《挂职锻炼情况考核表》,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区县局级单位或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转有关学校或单位存入挂职博士生、博士后档案,同时建立北京市挂职博士生、博士后人才库。

4、对于挂职期间表现突出的博士生、博士后,根据本人和挂职单位双方留用意向,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请学有所长、学有余力的博士生博士后,尤其是院系辅导员、研究生会干部和学生干部积极报名。我院研究生请于46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ylsu@ee.buaa.edu.cn,打印版资料交至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冯蓉老师处。

联系电话:82317235

附 件

一、挂职博士需求汇总表

二、2009年博士生博士后挂职锻炼报名汇总表

三、2009年首都高校博士生博士后挂职锻炼推荐表

详细信息查询以及2009年挂职锻炼工作岗位情况、推荐表、学校报名表等资料也可以网站下载(网址:www.bjbys.net.cn http://www.bjbys.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