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之窗
培养
申报2009年博士创新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18   作者:孙则怡 访问量:

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实施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09年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由院系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实施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通知到每一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和博士生。本年度获得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的博士生在答辩时将同其他博士生一样抽签决定是否抽查评阅论文。
2、院系依据文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申请,并完成院系一级的推荐评审。要求:(1)报名必须得到导师同意,(2)申请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3)初评必须严格遵守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
3、本次申请对象中,“二年级”博士生是指2006年秋季入学的直博生或2007年秋季入学的其他类型博士生,“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依此类推。
4、各院系必须在2009年3月20日前完成推荐评审,并将推荐人选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共7份)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处。
5、学校将于2009年5月15日前完成校内通讯评审和答辩评审。
6、研究生院院务会将根据通讯评审和答辩评审结果确定基金资助人选,并公示征询意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
二OO九年一月六日
附加说明
《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书》下载地址:研究生院网站graduate.buaa.edu.cn/培养管理/各类基金/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博士创新基金申请书;
有不明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处邵延峰联系,电话:82339221,Email: shaoyf@buaa.edu.cn,办公室:办公楼东配楼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