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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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超学籍年限硕士研究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7-05-15   作者: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访问量: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文件,按照文件中第三十三条和三十四条规定,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和学习年限为2年或2.5年。依据文件中第三十七条第6款之规定“超过规定学习年限但未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或超过最长修读年限”,应予退学。学校此次决定中涉及我院的研究生有2人:

01 SY0102166 马文飞

02 SY0202223 刘 洋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