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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02   作者:孙则怡 访问量: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助教”聘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三助”聘用工作暂行规定》,为了更好地实施研究生助教工作(以下统称助教),特制定本办法。
1.为了做好助教工作,提高助教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效果,各单位必须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三助”聘用工作暂行规定》和本实施办法的精神与要求,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学校研究生“三助”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 各单位的助教岗位设置要遵循“按需设立”和“重点支持”的原则。目前只在本科生必修课或研究生学位课中设立,重点保证核心课,以确保和提高教学质量。
3. 助教岗位一般按学期设置,各单位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单位的管理实施细则,在前一学期末开课计划确定后,由需设立助教岗位课程的主讲教师提出,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助教岗位设置表》,经开课学院(系) 汇总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根据课程属性、选课人数和评估记录等进行初审,提出岗位设置意见之后报学校研究生“三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
4.学校研究生“三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有关单位在新学期开始公布助教岗位需求和条件,岗位工作内容和待遇,组织公开招聘,确保新学期的教学工作。
5.应聘助教岗位的研究生,需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受聘助教岗位申请表》,经用人单位正式招聘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汇总名单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备案。
6.助教岗位设置的一般分类、工作要求和招聘基本要求
A岗: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博士研究生,经试讲合格后,可在主讲教师指导下主讲部分研究生或本科生的理论课程(每周2至4节),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经试讲合格后,可在主讲教师指导下主讲部分本科生的理论课程(每周2至4节)。
B岗:主要工作内容:每周跟班听课,上习题课(每周4节)或每周跟班听课,上习题课(每周2节),批改作业(2个小班全批全改)或上实践课(每周6节),全批全改上实践课学生的所有实验作业和报告。应聘对象为全校博士研究生和相关专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
C岗:主要工作内容:每周跟班听课和批改作业,平均周学时5―6的课程全批全改3个小班的作业或平均周学时3―4的课程全批全改4个小班的作业或平均周学时1―2的课程全批全改5个小班的作业。应聘对象为全校博士研究生和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7.助教工作质量的基本保证措施
⑴讲课或讲习题课或实验课的质量保证:申请A岗或B岗的研究生助教应有相关的经历,或试讲、培训通过后方可聘任;任课教师(或负责的教师)每学期随机听每个助教讲课至少两次,学院领导(或专家)随机听课至少两次。
⑵批改作业的质量保证:任课教师(或负责的教师)每学期随机抽查至少两次(每次一个自然班),学院领导(或专家)随机抽查两次(每次一个自然班)。
⑶助教研究生工作质量的评定:由学生和任课教师对研究生助教工作给出初评结果,用人单位的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初评结果给出最终评价,并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助教岗位考评表》。
⑷评价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比例一般为20%,不合格者不能再参加任何“三助”工作。
8.助教岗位津贴按每个标准岗位每月500元、每学期2000元核算额度划拨到聘用单位。每个岗位的具体发放数额由用人单位确定,用人单位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助教人员津贴发放表》,由财务处根据各用人单位被学校批复的助教岗位数和填报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助教人员津贴发放表》按月发放。